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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職學校學生行為“十不準”紀律規(guī)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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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3/9/5 16:01:05 來源:學生科 |
一、 不準攜帶隱藏管制刀具。
二、 不準打架斗毆。
三、 不準結伙滋事。
四、 不準擅自外出。
五、 不準酗酒抽煙。
六、 不準衣冠不整。
七、 不準侮辱他人。
八、 不準賭博盜竊。
九、 不準強行索要他人財物。
十、 不準進營業(yè)性歌廳酒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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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章作者:學生科】 【文章錄入:admin 責任編輯:admin 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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